男女主角分别是抖音热门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爱情的感悟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河曲城的前凉成王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爱,像在逗小动物。而在我的记忆里,那是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心脏被捏碎的冰冷。我们从来不在同一段回忆里,只是活在各自加工处理过的投影中。他的版本里,我是个小题大做、情绪不稳的女朋友;我的版本里,他是那个冷眼旁观我惊慌失措的陌生人。我按灭了手机屏幕,没回。没什么好回的。争辩无意义,解释是浪费。走到穿衣镜前,镜子里的人看着有点陌生。三十岁,眼角还没有明显的纹路,但眼神确实变了。曾经那种带着点讨好、又藏着雀跃的光彻底熄灭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平板的平静,或者说,是疲惫后的清醒。我确实不再是你记忆里的样子了。那个会因为你一条信息就心跳加速,会因为你一句敷衍的安慰就瞬间原谅的女孩,已经下线很久了。我不会再等谁回头,我自己也不会再回头看。我从衣柜...
《爱情的感悟全文》精彩片段
爱,像在逗小动物。
而在我的记忆里,那是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心脏被捏碎的冰冷。
我们从来不在同一段回忆里,只是活在各自加工处理过的投影中。
他的版本里,我是个小题大做、情绪不稳的女朋友;我的版本里,他是那个冷眼旁观我惊慌失措的陌生人。
我按灭了手机屏幕,没回。
没什么好回的。
争辩无意义,解释是浪费。
走到穿衣镜前,镜子里的人看着有点陌生。
三十岁,眼角还没有明显的纹路,但眼神确实变了。
曾经那种带着点讨好、又藏着雀跃的光彻底熄灭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平板的平静,或者说,是疲惫后的清醒。
我确实不再是你记忆里的样子了。
那个会因为你一条信息就心跳加速,会因为你一句敷衍的安慰就瞬间原谅的女孩,已经下线很久了。
我不会再等谁回头,我自己也不会再回头看。
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灰色羊毛套头衫穿上,没化妆,素着一张脸,抓起钥匙和手机就出了门。
楼道里很安静,阳光透过顶楼的气窗斜斜地打下来,落在一尘不染的地面上,也落在我身上。
我一步一步下楼,脚步很稳,每一步都像踩实了,踩在过去那些湿漉漉、痛过的记忆之上,把它们压得更深,更平。
街角的咖啡店刚开门,没什么人。
我推门进去,点了单:“一杯美式,最苦的那种,谢谢。”
咖啡师看了我一眼,没多问。
热气腾腾的黑咖啡端上来,我抿了一口,舌尖立刻被浓重的苦味占领。
但这苦味并不让人难受,反而很提神,很真实。
甜的东西,现在尝起来总觉得腻,带着虚假的抚慰。
苦,才是我眼下唯一能坦然接受的味道。
我从旁边的盒子里抽出一张餐巾纸,摊平,用自带的笔在上面写了一句话,写完,对折,再对折,塞进了随身带的日记本里。
“愿下次你提起我,不会只记得我穿红鞋哭鼻子的样子。”
我还有很多面貌,它们不是为了取悦谁而存在。
而你,也早已不是我人生故事里需要特别标注的角色了。
故事当然会继续,主角换回我自己,独角戏也挺好,至少台词可以自己说了算。
我端起咖啡,又喝了一口,嗯,这苦味,后劲还挺足。
6、 自由脚步一周后,春光正好。
我又
1. 红鞋心结我在衣柜前站了很久,手指无意识地划过那双红色高跟鞋的鞋面。
皮质偏硬,边缘磨损,露出发白的底色,像一支放久了的口红,涂抹时带着干涩的颗粒感。
这鞋买了有些日子,但从未真正穿出去过,一直被塞在角落,像个失宠的物件,无人问津。
我以为自己不会再碰它。
但今晚不同。
他会来。
三个月了,自从那次婚礼后再没见过。
当时我穿着灰蓝色连衣裙,隔着人群看他。
他身边站着一个年轻女孩,长发,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尖尖的犬齿,夹菜的动作快而准,眼神里带着一种了然,似乎很清楚怎么讨好身边的人。
而我,像个局外人,站在原地,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。
那晚回家,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这双红鞋,把它从鞋盒里拿出来,端端正正摆在客厅茶几中央。
它就那么孤零零地待着,像等待宣判。
我陷在沙发里,一根接一根地抽烟,看着它。
烟灰掉在鞋面上,薄薄一层,黏在那里,怎么也弄不掉,像心头落下的尘。
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一双鞋过不去,或许是想证明我还输得起,或许,只是不甘心承认,那些我以为翻篇了的往事,根本没过去。
今晚的饭局是他叫人传话约的。
说是老朋友聚聚,语气随意得像是临时起意,好像我来不来都无所谓。
我了解他,越是重要的事,他越是轻描淡写,生怕别人看穿他的在意。
我选了条黑色连衣裙。
不是为了别的,就是觉得黑色能藏住很多东西,比如难堪,比如不甘。
裙子有点旧了,领口边缘的线头有些松脱。
对着镜子转了一圈,这身打扮真有点特别——像要去参加一场葬礼。
埋葬的不是别人,是我自己那段不肯放手的过去。
然后,我穿上了那双红鞋。
脚立刻被塞得满满当当,脚趾挤在鞋尖里,隐隐作痛。
但这痛感反而让我清醒。
镜子里,脚踝细得过分,那抹红色在灯光下异常扎眼,像一道新鲜的伤口。
我拎起包,开门,走出去。
锁舌“咔哒”一声扣上,在安静的楼道里格外响,像在问我:“决定了?”
我没犹豫。
外面刚下过雨,地上湿漉漉的。
我走得很慢,高跟鞋踩在湿滑的地砖上,发出清脆又有点迟疑的“嗒、
区的高跟鞋。
试穿的时候我就知道,鞋楦太硬,皮质也硌脚,穿一天肯定完蛋。
可他看着满意地点点头:“嗯,这个还行。”
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,你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一双不合脚的鞋里,忍着疼,期望对方能看懂你的付出。
但他只是低头看看鞋,评价一句“漂亮”或者“有气场”。
至于你的脚疼不疼,流没流血,他好像根本没那个概念。
后来有次去逛高级商场,穿着另一双他觉得“有气场”的高跟鞋。
他突然问:“你是不是不太会穿高跟鞋?”
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,没吭声,只是默默加快脚步走到他前面,后背挺得笔直,每一步都刻意踩稳,脚踝绷得紧紧的。
他没跟上来,隔着几步远,声音飘过来:“你这样走路,看着有点费劲。”
那一刻,我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没了。
他永远只看得到外表,看到我走路“费劲”,却想不到是因为鞋子挤脚,更不会问一句“要不要换一双”。
他只关心我“看起来”怎么样。
便利店的店员是个挺年轻的小姑娘,扎着马尾。
她出来扫地,看见我坐在台阶上对着脚后跟发愁,又瞟了眼旁边那双惹祸的红鞋。
她没多问,转身回店里,拿了片创可贴递给我。
“喏,先贴上吧。
这种鞋看着好看,走不了远路的,容易崴脚。”
我接过来,低声道:“谢谢你。”
她笑了,有点腼腆:“不用谢。
我妈以前也爱穿这种鞋,老说穿得好看才有气场,结果脚疼得嗷嗷叫。”
看着她,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,也是那样,觉得为了某些东西,疼一点不算什么,甚至有点骄傲,好像那疼痛是什么勋章。
现在想想,真是傻得可以。
我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坐了很久,看着天色一点点从墨蓝变成灰白,再透出微光。
手机震了一下,我划开屏幕,是他朋友圈的更新。
时间显示是几小时前。
一张照片,角度取得很刁钻,只拍了饭桌一角,满桌佳肴,却不见人脸。
只有一只吃了一半、剩下虾尾的虾,孤零零地搁在白瓷盘边缘,旁边还有几滴酱油渍。
他配的文字是:“旧友相聚,岁月如歌。”
我盯着那只虾,没忍住,嗤笑了一声。
岁月如歌?
他倒真敢写。
这几年明明寡淡得像碗忘了放盐的
鞋,然后抬头对他笑了笑,笑容轻松:“鞋合不合脚,自己知道。
穿得不舒服的人,去哪里都不会舒服。”
他沉默了,没再坚持。
我转身,朝包厢门口走去。
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背上,但我一步都没有迟疑,也没有回头。
走进电梯,门缓缓合上。
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低头,看到鞋面上不知何时溅到了一小滴酱汁,红褐色的一小块,格外刺眼。
我从包里拿出纸巾,弯腰,轻轻擦拭。
酱汁的油渍印在鞋面上,擦不掉了。
有些东西,留下了痕迹,就再也抹不去了。
我直起身,看着电梯壁映出的模糊人影。
心里很平静。
这顿饭,不是什么旧情复燃的开始,也不是什么尴尬的重逢。
这是一场迟到的告别。
我的告别。
只是看他的样子,大概还不知道。
3、 告别红鞋离开和平饭店那天,我没回家,径直拐上了一条不熟悉的路。
高跟鞋敲在石砖上,发出清脆又固执的声响,一步,一步,好像要把心里的什么东西也敲碎。
夜深了,路灯出奇得多,一个接一个,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,又在我走过后,把它迅速缩短,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,紧紧跟着。
这双鞋,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。
果然,走了不到十分钟,脚后跟钻心地疼。
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。
我停下来,靠着墙,感觉额头都冒汗了。
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灯火通明。
我推门进去,冷气扑面,稍微缓了口气。
买瓶冰水,我没立刻走,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,顾不上什么体面,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。
动作慢得像拆炸弹。
<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,露出底下的颜色。
脚后跟更惨,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,边缘泛着血红,看着就疼。
我抽出纸巾,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,疼得龇牙咧嘴。
这狼狈的样子,让我想起一件事。
也是冬天,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。
他难得有兴致,陪我去买鞋。
那家店在打折,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,觉得舒服又百搭。
他当时皱着眉,上下打量了我一番:“穿这个走我旁边?
太平淡了,没气场。”
我心里有点不舒服,但还是笑了笑,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
看了眼,脚踝动了动。
“三个月前吧,一家折扣店买的。”
我说。
说完,心里没什么波澜。
它不再是委屈的证据,也不是胜利的勋章,就是一双鞋。
像衣柜里的衬衫,桌上的水杯,平常得很。
饭后,大家各自散去,我没急着回家,打车去了江边。
夜里的江风带着水汽,吹在脸上凉飕飕的。
江水退潮,露出一大片湿的滩涂。
我脱掉高跟鞋的冲动又来了,但这次不是因为疼,而是想试试。
红鞋踩在软泥上,留下一个个清晰的鞋印。
每一步都陷下去一点,又拔出来,发出轻微的啵声。
我走得很慢,怕滑倒,也怕弄脏裙子,但更多的是觉得有趣。
像小时候踩水坑,有点幼稚,但挺开心。
天边挂着一轮不太圆的月亮,清清冷冷地照着江面。
我找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,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。
心里很静。
忽然想起他,想起那段挤脚的日子。
以前觉得是委屈,是牺牲,现在再看,倒生出点别的滋味。
我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句:“谢谢你啊,当初那么不够爱我。”
这话没带怨气,也没带伤感,就是陈述句。
如果不是他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,那种永远只看表面的敷衍,我可能还在那双不合脚的鞋里,踮着脚尖,扮演那个“有气场”的假人。
可能永远学不会自己站稳,也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。
这么一想,他还真帮了我一个大忙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是他。
那条一直没看的未读消息,鬼使神差地,我点了进去。
“如果那晚我开口留你,你会留下吗?”
屏幕的光映在脸上。
我看着这行字,停了几秒,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笑自己以前怎么会为一个连假设都要问别人的人,疼那么久。
我没有回复,甚至连输入框都没点开。
手指在屏幕上划过,选中,删除。
动作干脆利落。
好了,清净了。
我弯腰,解开鞋袢,把那双红鞋脱了下来。
脚踩在微凉的湿泥上,有点冰,但很舒服。
我把两只鞋并排摆好,鞋尖朝着东边,江水将要涌来的方向。
不是祭奠什么,也不是告别谁。
就是觉得,它们也该看看日出是什么样子,而不是总待在黑暗的鞋柜里,或者只在夜晚登场。
我知道,不是所有的鞋都会合脚,穿久了总会遇到磨合期,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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